[中报]伟星新材(00237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20:46:31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星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简称伟星新材股票代码0023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谭 梅章佳佳 
办公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电话0576-852250860576-85225086 
电子信箱wxxc@vasen.comwxxc@vase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896,696,234.302,077,733,370.22-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90,008,387.82271,020,926.824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5,416,026.14268,087,537.44-19.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07,325,773.31580,938,271.09-29.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17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17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2%5.32%2.5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176,012,429.216,392,574,863.06-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717,751,525.884,885,254,164.47-3.43%
注:
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3.90%、47.06%、47.06%,主要系本期确认对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收益12,496.61万元,以及收购北京松田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利得2,688.06万元等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164户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伟星集团有 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7.90%603,359,5640质押202,000,000
临海慧星集 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4.68%233,660,0000质押80,000,000
章卡鹏境内自然人5.18%82,538,43461,903,825不适用0

张三云境内自然人1.96%31,269,21823,451,913不适用0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 价值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1.76%28,007,0740不适用0
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 高分红股票 管理组合其他1.53%24,304,761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 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7%18,691,4960不适用0
金红阳境内自然人1.17%18,563,01313,922,260不适用0
华泰优逸五 号混合型养 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其他0.99%15,790,0970不适用0
谢瑾琨境内自然人0.82%13,004,609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分别持有伟星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15.97%、10.88%的股权,并分别担 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根据两人签署的一 致行动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同时,两人分别持有临海慧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 公司”)17.59%、12.17%的股权;两人与伟星集团和慧星公司均存 在关联关系。 2、上述股东中金红阳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与伟星集团存在 关联关系;同时,金红阳先生持有慧星公司6.14%的股权,与慧星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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