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23:26:17 中财网
【23:20 大千生态:大千生态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942,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新华发行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1,357,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1:45 汉维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 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深圳市达晨 创联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不超过 400,00 0股0.3728%集中 竞价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3个 月内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经营发展 需要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减持数量将根据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

(2)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价格且经本企业内部决策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3)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按有权部门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深圳市达晨创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东莞市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7:05 长龄液压: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8,222,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浩龙”)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公司股东夏继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4,111,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前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3月22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夏泽民先生长期看好公司的发展,因个人资金需求,夏泽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0,242股(占总股本的1.3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69,972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0,27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0.30%)。

澜海浩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基于平台股东个人资金需要,澜海浩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179,43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0%),其中:公司董事、总经理夏泽民先生计划通过该平台减持1,959,731股,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芳、陈叶兴、戴正平、邬逵清,提前离任监事李彩华、吴云、刘小忠不参与澜海浩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亦不参与减持收益分配。

1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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