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9:21:53 中财网
原标题:盛弘股份: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就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预案未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母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59,266,985.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0,448,941.69元,减去2026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股利合计156,021,336.5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3,694,590.27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9,953,048.0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故2026年度不再计提。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6月30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59,953,048.07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总股本312,795,82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753,150股后的总股本,即312,042,673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974,082.0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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