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26年7月31日以邮件及通讯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方兴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于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相关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方兴先生、肖瑾女士、魏晓亮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分配预案之日公司的总股本312,795,82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753,150股后的总股本,即312,042,6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974,082.0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为了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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