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920368):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原标题:连城数控: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920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6-062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连城数控”)于近期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问询函问题逐项进行核查落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贵部申请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下滑 2025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6亿元,同比下降61.44%;归母净利润8,473.59万元,同比下降75.11%,相较2023年下降87.57%,已连续两年下滑;扣非净利润2,462.60万元,同比下降90.71%;综合毛利率29.95%,较上年同期增加1.23个百分点。 分产品看,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营业收入17.75亿元、同比下滑60.15%,毛利率30.92%、较上年同期增加0.55个百分点;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2.24亿元、同比下滑74.65%,毛利率27.51%、较上年同期增加10.26个百分点;电池片设备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比下滑41.65%,毛利率22.98%、较上年同期下降15.35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国内收入18.76亿元,同比下降65.72%,毛利率28.79%,同比增长0.44个百分点;国外收入3.10亿元,同比增长56.72%,毛利率36.96%,同比减少2.17个百分点。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62亿元,同比下降53.04%;归母净利润1,218.33万元,同比下降84.6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961.74万元,同比下滑111.81%,由盈转亏。毛利率由上年同期35.09%下滑至本期15.78%,同比下降19.31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2025年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合作背景,结合境外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采购能力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结合贸易政策变化风险、海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境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境外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说明境外收入确认的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列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3)结合主要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一季度业绩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及项目交付计划,说明截至目前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消除。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一)结合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情况等,分产品说明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626.52万元,同比下降61.4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结构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光伏领域的单晶炉、切片机等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以及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报告期内,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及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占比合计为89.50%,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 2020年以来,全球光伏市场呈现超预期增长,引导光伏行业进入一轮大规模扩产周期,产能快速扩张与市场需求之间出现错配。2024年以来,下游光伏行业快速扩张的制造端产能与市场需求出现阶段性失衡,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5年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处于低位,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平均价格分别同比下降7.98%、36.22%、16.23%和18.69%。下游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公司销售订单数量和销售量减少,主要产品单晶炉和切片机销量分别同比下降79.97%和48.24%,导致2025年度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收入同比下降60.15%,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同比下降41.65%,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2、随着公司聚焦主业,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也是营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 为了聚焦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及电池片及组件设备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对于非核心的光伏焊带辅材业务的子公司进行了处置。2024年12月,公司主营光伏焊带业务的原子公司江西铜业川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川禾”)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使2025年度公司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74.65%,也是2025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 3、2025年度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与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切片机平均价格与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切片机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分别下降6.41%和11.69%,一方面,报告期内销售设备型号配置差异导致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的变动;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动精益生产,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推动单位成本下降。 4、公司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收入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光伏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下游客户对公司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需求下降,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同时随着公司聚焦主业,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也是营业收入下降的重要因素。公司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随着公司退出毛利较低的焊带业务,推动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辅材及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聚焦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等核心业务,提升经营效率,2024年12月,江西川禾增资扩股引入新股东,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江西川禾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光伏焊带业务相应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随着公司退出毛利较低的焊带业务,推动报告期内辅材及其他业务毛利率大幅增长。 2、受光伏行业波动影响,毛利较高的干法设备占比下降,导致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片及组件设备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二、列示2025年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合作背景,结合境外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采购能力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结合贸易政策变化风险、海外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境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境外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说明境外收入确认的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列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一)列示2025年境外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合作背景,结合境外主要客户的经营规模、采购能力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2025年度,公司境外收入主要客户、来源地区、销售内容如下表所示:
以下简称“马来西亚隆基”)和单位C的销售,合计销售收入29,102.06万元,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93.73%,公司与其合作背景及客户经营规模、采购能力如下所示:
1、随着海外本土光伏产能扩张,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是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基于各国自身能源自主目标,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光伏市场纷纷通过贸易壁垒和本土制造产能扶持措施,积极推动新能源供应链本土化。海外光伏制造企业扩大本土产能,中国光伏企业也积极扩大在中东、美国等地的海外产能布局,全球光伏制造本土化进一步加速。 公司在单晶炉、切片机等晶体生产及加工设备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拥有产品和技术优势,且具备海外订单交付、服务响应能力。随着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对海外客户销售验收的设备数量增长,是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 、公司海外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境外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在深耕国内市场、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不断优化国际业务布局。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海外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超过8.3亿元,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境外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充分披露了贸易政策变化风险:“境外市场是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市场,对行业整体的持续健康稳定具有深远影响。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海外,已在包括美国、越南等国家设立利调整,如对国内出口施加限制,或者对公司的产品研发、销售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实施更为严格的资质与许可审查,又或者对跨境资金流动和货币兑换施加更严苛的控制,这些都可能给公司业务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公司在海外的经营遭受损失。” (三)说明境外收入确认的政策、时点及依据,是否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存在差异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及半导体设备的制造与销售,公司境外设备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依据为:公司将设备交付客户并完成安装调试,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具体以取得客户验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及依据。 公司境外设备收入确认政策与境内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差异。 (四)列示境外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境外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结合主要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一季度业绩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及项目交付计划,说明截至目前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消除。 (一)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需求下降是2026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及业绩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销量方面,受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影响,2026年第一季度单晶炉销量同比下降40.71%,公司切片机产品未形成销售收入,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同比下降53.04%。 产品售价及单位成本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平均价格与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因此,一方面,光伏行业波动、下游客户需求下降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切片机未形成销售收入,单晶炉销量同比下降40.71%,导致销售收入大幅下降53.04%;另一方面,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单晶炉在设备配置提升及根据客户要求对设备零部件改造支出增加使单位成本上升的同时销售价格略有上升,使产品利润空间出现阶段性下滑,进而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大幅下降,上述两方面因素共同导致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大幅下降。 (二)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变动趋势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归母净利润变动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三)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及项目交付计划,说明截至目前业绩下滑趋势是否消除 截至2026年3月末,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为26.96亿元,其中已发货订单金额19.69亿元,未发货订单7.27亿元。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随着公司发出商品陆续验收及在手订单交付验收,公司业绩下滑趋势有望逐步消除,公司经营业绩有望得到改善。 2026年,公司将持续通过深化光伏与半导体领域纵横交错的双产业布局、持续巩固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持续拓展全球业务布局、深入挖掘产品在新兴市场的应用潜力、聚焦核心设备的研发与关键技术攻关等方式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充分披露了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深耕光伏及半导体制造领域,核心产品覆盖晶体生长与加工设备、电池片设备等关键装备,产品的市场需求与产业链下游发展态势及产业政策紧密相关。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供需错配问题持续发酵,下游企业设备需求相对疲软,行业内卷式竞争日益加剧,整体毛利率与盈利水平同步下滑。这些因素不仅抑制了光伏设备厂商的设备需求,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冲击。同时,鉴于公司业务与产业政策高度关联,若未来行业周期性波动持续、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动,或产业政策执行效果未达预期,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2、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发货单、报关单、验收单等原始凭证,验证交易真实性、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 3、对主要境外客户本期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对函证全过程保持控制。对回函差异,获取差异调节表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对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替代测试。 4、对主要境外客户执行了视频监盘程序,查看现场设备数量相符,从而验证销售的真实性、准确性。视频监盘覆盖的境外收入金额占境外总收入比例为90.59%。 5、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6、对主要境外子公司连城晶体技术公司(美国),利用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取得美国EFPRGroup,CPAs,PLLC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和反馈的调查问卷,与组成部分会计师沟通审计的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二、核查意见: 连城数控境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收入确认时点(以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为准)准确,境内外收入确认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境外子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正常,其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利用组成部分会计师工作并复核其审计报告,未发现影响合并报表的重大错报。 问题2、关于债务重组 报告期公司债务重组损益为2,629.87万元,同比增长288.48%。年报披露涉及协议约定、以资产清偿债务(包括抵债资产售价和资产评估报告两种定价方式)、减少债务本金三类债务重组方式。 请你公司: (1)分别说明报告期涉及债务重组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2)说明以资产清偿债务涉及资产的具体情况,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分别说明报告期涉及债务重组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商业背景、债务重组对手方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债务重组是否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报告期内,为了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安全性,公司通过以资产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本金等方式与债务人/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形成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损益为2,62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1、公司作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费等成本计量,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务重组是在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中达成的交易,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相等,且通常不高于放弃债权的账面余额。 当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非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1)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2)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B的工业硅以清偿债务,公司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工业硅的预计售价并作为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将工业硅的预计售价与所清偿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5按法院裁定交付机器设备、车辆及存货以清偿债务,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单位5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以评估结果781.35万元作为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将抵债资产评估价值与抵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债务重组采用以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全部债权终止确认,债权人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条款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权的确认金额与债权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具体通过协议约定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同步豁免客户部分债务,属于上述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公司将协议约定公司豁免客户部分债务形成的相关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作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具体通过协议约定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同步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属于上述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公司将协议约定供应商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形成的相关利得计入投资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公司作为债权人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为提升应收账款资金回收效率,公司作为债权人与部分客户通过协议约定,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向公司支付款项,公司同步豁免客户部分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客户债务本金,相关债权均系公司向客户销售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电池片及组件设备等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客户债务本金的对手方中,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其他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债务重组相关损益占比0.08%,占比较小且低于其他客户,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抵债资产售价定价)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公司客户单位B自2022年起与公司签订合同,向公司采购单晶炉、自动化B 2024 产线等光伏设备。受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影响,单位 自 年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还款能力有所下降。 为提升应收账款资金回收效率,公司与单位B签订协议,同意单位B使用10,148.43 同等价值的工业硅代替人民币支付应付公司款项 万元。报告期内,单位B向公司交付2,864吨工业硅以清偿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B以工业硅清偿债务,相关债权系公司向单位B销售单晶炉、自动化产线等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形成。 公司与单位B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单位B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3、抵债资产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1)抵债资产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收到单位B交付工业硅抵债资产的售价确定依据为公司预计对外销售工业硅的销售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2)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将收到的单位B交付工业硅抵债资产全部对外销售,抵债资产实际销售金额2,403.13万元,与债务重组中抵债资产按预计售价的入账金额2,419.40万元不存在显著差异。 抵债工业硅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单位5主要从事蓝宝石晶体材料、碳化硅晶体及半导体材料业务,在太原市推进科技战略性基础材料产业园项目,自2022年1月开始向公司采购蓝宝石单晶炉等设备,公司已于2022年度向单位5完成全部发货。2022年度根据验收单确认的销售总额为9,169.91万元,净额法收入1,355.63万元;2023年度根据验收单确认的销售总额为4,723.89万元,净额法收入414.28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单位5应收账款为9,239.48万元。 自2023年起,蓝宝石材料行业进入周期性低谷,市场价格持续下行,单位5订单大幅减少。另一方面,单位5原有的优惠电价政策被取消,电价由0.37元/度大幅上调至市场价格0.6元/度,进一步推高了生产成本。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单位52024年陷入经营困境并全面停产,丧失回款能力。公司将单位5评定为最高风险等级客户,2024年1月,公司启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2024年5月,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提起诉讼,追索对单位5的应收款项。大连中院于2024年7月作出“(2024)辽02民初110号”民事判决,判决单位5向公司支付货款总计9,350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判决生效后,单位5账户资金110.52万元扣划给公司用于偿还货款,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单位5应收账款为9,239.48万元。 大连中院于2025年9月作出“(2025)辽02执恢96号”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单位5所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存的单晶炉设备118台、车辆5台、其他设备38台、产品蓝宝石晶锭、原材料以司法执行抵债作价2,041.17万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公司子公司大连连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连集”)抵偿等额债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按评估机构以市场法评定的公允价值781.35万元作为该等资产的入账依据。 根据公司子公司大连连集、单位5、单位12签署的三方协议约定,由大连连集向单位12采购设备配件,组装生产为单晶炉后交付给单位5。大连连集在收到单位5支付的货款后,再向单位12支付设备配件采购款。尽管大连连集与单位12未另行签订债务抵销协议,但根据上述三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结算顺序,大连连集对单位12的付款义务以实际收到单位5货款为前提。因此在对单位5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时,抵减对单位12的应付账款4,480万元。 自2023年末起,公司对单位5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末,应收单位5货款余额为9,350万元,扣除应付单位124,480万元及法院冻结可收回金额60万元后,计提坏账准备4,810万元;2024年,法院判决生效后单位5账户资金110.52万元被扣划,应收账款余额降至9,239.48万元,坏账准备相应调整为4,759.48万元;2025年,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作价2,041.17万元抵偿等额债务后,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降至7,198.31万元,扣除应付单位12的4,480万元,差额2,718.31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客户单位5根据2025年9月法院执行裁定书向公司交付蓝宝石单晶炉设备118台、车辆5台、其他设备38台、产品蓝宝石晶锭、原材料以清偿债务,相关债权系单位5于2022年度向公司采购蓝宝石单晶炉设备形成的应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客户单位5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交付的机器设备、车辆及存货以清偿债务,相关债权系公司向单位5销售蓝宝石单晶炉形成。 公司与单位5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单位5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3、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1)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聘请了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单位5上述存货、机器设备及车辆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和评报字(2025)第XAV1387号”《评估报告》。 经采用市场法评估,单位5抵债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781.35万元,公司相应确定债务重组中抵债资产公允价值金额为781.35万元,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2)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公司接收单位5的抵债资产主要为2022年度公司发货至单位5的蓝宝石单晶炉。蓝宝石单晶炉是生产蓝宝石晶体材料的关键核心装备。蓝宝石材料是半导体产业链中的关键基础材料,凭借高硬度、高热导率、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和透光性,广泛应用于LED行业、消费电子(如智能手机屏幕、摄像头窗口)等领域。 2025年,中国蓝宝石晶体材料行业在技术升级、应用拓展和政策支持的共同驱动下,呈现出强劲增长态势和结构性变革,蓝宝石材料的市场价格已基本恢复到盈亏平衡线,预计2026年蓝宝石材料价格基于供需平衡下继续企稳,蓝宝石材料上市公司天通股份(600330.SH)等2025年度收入规模整体稳定蓝宝石材料具备一定市场空间,形成对蓝宝石设备的需求。按天通股份披露的蓝宝石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公司上述收到的蓝宝石单晶炉具备市场价值。 公司收到单位5的抵债资产后,积极寻找资产收购方进行处置。经接洽协商,公司于2025年11月与资产收购方深圳晨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友科技”)晨友科技签订转让协议,以1,800万元的交易价格将上述抵债资产转让给晨友科技,晨友科技拟将蓝宝石设备进行改造后用于蓝宝石材料的生产销售。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通过谈判协商确定,且未高于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作价2,041.17万元,定价公允。公司将抵债资产转让给晨友科技主要有以下考虑: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晨友科技虽然此前未实际开展蓝宝石材料产业业务,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但其想要通过收购二手设备介入蓝宝石材料行业。从公司角度来看,若晨友科技能够顺利实现业务规划,持续推进业务开展,按期完成转让款回款,公司可以顺利完成该笔抵债资产的处置,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减少公司潜在损失。同时,为保障公司回款权益,本次交易由自然人刘某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够为受让方晨友科技付款义务提供托底保障。根据合同约定,若受让方发生任何违约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向该担保人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本次交易特别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根据合同约定,在晨友科技未向公司付清合同项下的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公司。通过所有权保留安排,若晨友科技后续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转让款,公司不仅有权向担保人主张偿付责任,还可以申请对相关产品进行二次处置,避免因晨友科技经营不善而承受额外损失。 综上,公司将单位5抵债资产转让给晨友科技的交易,已经充分考虑了受让方主体资质带来的潜在风险,通过自然人担保托底及所有权保留措施防控风险,同时也为公司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处置价款提供了保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安排,交易具备充分合理性。 大连连集已依法取得抵债资产的所有权,能够主导其使用、处置并获取经济利益,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公司将其按评估价值691.46万元(不含税)计入存货核算,该评估值系以市场法评定的公允价值781.35万元为依据确定,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及公允性参见本回复“问题2、关于债务重组”之“一、(四)3、(1)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及公允性”。 2025年11月,公司与晨友科技签订抵债资产转让协议,并约定晨友科技未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前,转让财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大连连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24汇编)【例15-1】中“不满足合同价款很可能收回条件时,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的会计处理原则,大连连集在未完全收款时相关商品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将收到的100万元预收货款计入合同负债,大连连集保留对抵债资产的所有权,截至2025年末,相关抵债资产在存货科目列示。 2026年上半年,晨友科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公司应付剩余货款,公司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向大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公司权益。2026年6月,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26】大仲字第255号”裁决,裁决晨友科技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700万元及违约金,连带责任担保人刘某某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目前,公司已申请对晨友科技及连带责任担保人刘某某的资产强制执行。如果晨友科技及担保人刘某某未履行仲裁裁决,依据所有权保留条款,公司亦拥有买方违约时对该抵债资产进行二次处置的权利。由于抵债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基于二手存货、机器设备及车辆的处置价格评估的市场价值,预计公司二次处置价格不会低于评估价值,因此2025年末,该批抵债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保障公司权益。 (五)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 1、债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及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作为债务人与部分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供应商同步豁免公司部分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相关债务均系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设备部件等原材料形成的应付账款,具有商业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的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债务人与供应商通过协议约定减少债务本金的债务重组不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 二、说明以资产清偿债务涉及资产的具体情况,抵债资产的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售价确定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实际处置/使用情况、后续处置安排。 具体参见本题“一、(二)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抵债资产售价定价)”、“一、(三)公司收到客户以资产清偿债务(以评估报告定价)”之回复内容。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债务重组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并检查债务重组协议,核对债权债务人、重组基准日、原债务本金金额、重组方式,并将协议约定条款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对涉及诉讼、和解的债务重组,获取仲裁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予以交叉验证。 2、获取重组债权/债务对应明细,确认债务重组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审阅债务重组协议条款,核查是否存在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或后续义务。核对重组前后债权/债务账面原值,并检查重组协议约定重组金额与账面计提数是否一致。 3、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获取抵债资产评估报告,评价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性,以确定能否利用专家的工作。在此基础上,了解评估方法、评估范围及关键参数选取依据,复核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并检查公司依据评估价值进行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对于以抵债资产预计售价作为验证公允价值合理性的参考依据的,结合抵债资产的实际销售合同及收款情况,评价其验证过程的合理性及公允价值计量的适当性。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复核公司债务重组相关损益的确认、计量及损益归属是否正确,检查相关事项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完整、恰当。 二、获取的审计证据: 1、债务重组协议 2、仲裁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3、债务重组明细表及对应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4、抵债资产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销售合同及收款凭证 三、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连城数控债务重组事项真实完整,债务重组相关损益、损失计量准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相关列报与披露完整、恰当,未发现相关债务重组附带其他未披露的商业安排及后续义务等重大异常情况。 问题3、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2025年,你公司对关联方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及其下属子公司等销售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电池片及组件设备和配件等产品,销售金额8.70亿元,销售占比39.79%。隆基绿能为你公司主要客户,公开信息显示,其自2024年以来收入连续下滑、业绩持续亏损。 你公司2025年前五大供应商与2024年无重合。经查询公开信息,第一大供应商江苏晶通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社保参保人数4人,注册资本1,080万元,你公司2025年度向其采购1.14亿元;第三大供应商浙江浩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社保参保人数17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你公司2025年向其采购3,942.74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定价机制、同类产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等,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2)在隆基绿能业绩下滑的背景下,公司对其销售规模及回款情况是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结合报告期末及期后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逾期或坏账风险;对隆基绿能的重大依赖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列示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企业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结合供应商选取方式、采购模式及主要采购内容,说明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金额是否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定价是否公允,以及上述供应商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内部人员存在关联。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公司回复】 一、结合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定价机制、同类产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等,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一)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定价机制 公司从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获取的订单履行了严格的竞争性谈判和招投标流程,双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司与隆基绿能的关联交易已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二)同类产品对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对隆基绿能及其子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与其他交易方的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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