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麟科技(68837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8:11:28 中财网
原标题:丛麟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丛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丛麟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0.618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9.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98.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09.6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68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8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8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 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原计划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1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 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 级项目51,592.0031,000.0030,000.00
2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期资 源化项目35,200.0030,000.0020,000.00
3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34,994.2728,000.0020,000.00
4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基地 刚性填埋场项目55,000.0054,000.0029,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60,000.0044,688.96
合计236,786.27203,000.00143,688.9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0.618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9.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98.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09.6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68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2年8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38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8月19日  
募集资金总额158,998.56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43,688.96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适用,______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 度(%)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上海临港地区工业废物资源化利 用与处置示范基地再制造能力升 级项目21.362028年2月
 阳信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二期资 源化项目100.662026年4月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61.852027年2月
 运城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基地 刚性填埋场项目2.292027年2月
 补充流动资金100.01-
 射阳港经济区(工业区)危险废物 处置改扩建项目20.612027年2月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 实施□是?否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具体产品信息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文件为准。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保债券、信托类产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2日)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情况如下:

序 号现金管理类 型实际投入金 额(万元)实际收回本金(万 元)实际收益(万 元)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1保本型理财54,00054,000133.640
2结构性存款174,000168,000899.166,000
合计1,032.86,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56,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21.07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2,417.36    
序 号现金管理类 型实际投入金 额(万元)实际收回本金(万 元)实际收益(万 元)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6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6,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54,000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万元)”“实际收回本金(万元)”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2: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

注3:“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6年8月12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投资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而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丛麟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