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688200):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7:16:27 中财网
原标题:华峰测控: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股票代码:688200 股票简称:华峰测控 债券代码:118071 债券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峰转债,债券代码:118071,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并于2025年12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04号文同意注册。

二、“华峰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华峰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71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74,947.50万元
(六)发行数量:7,494,750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6年6月23日(T日)至2032年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第二年0.3%、第三年0.6%、第四年1.0%、第五年1.5%、第六年2.0%。

(十)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6年6月23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6月29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6月2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6.12元/股,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35.79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6年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CCXI-20250988D-03),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sti,华峰测控主体信用等级为AAsti,评级展望稳定。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股份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合计47,072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1,552股、预留授予部分35,520股,公司总股本由200,751,197股变更为200,798,26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定向发行股份)》。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本次股权激励归属完成后,“华峰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本次股份登记中,公司以36.37元/股的价格6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47,072股,公司总股本由200,751,197股变更为200,798,269股。

根据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A×k)/(1+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335.86元/股,A为本次增发新股价36.37元/股,k为本次增发新股率0.0234%(47,072股/200,751,197股)。则P1=(335.86+36.37×0.0234%)/(1+0.0234%)=335.79元/股。

综上,“华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35.86元/股调整为335.7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8月11日起生效。“华峰转债”的转股期为2026年12月29日起至2032年6月22日,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华峰转债”正常交易,不停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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