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格(301333):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
证券代码:301333 证券简称:诺思格 公告编号:2026-034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近期,公司依法实施了回购,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最低限额,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安排,公司管理层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65.00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2026年7月3日)起,股份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84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6日、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6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公司于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8月4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 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期间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2026-0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的1.04%。 最高成交价为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059,902.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的1.04%。最高成交价为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059,902.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4,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规模,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前届满。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47,059,902.96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4,000万元,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6年5月21日,公司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控股股东艾仕控股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56,000股;股东和谐成长二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19,825股。 2026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艾仕控股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2026年7月1日,公司特定股东和谐成长二期已完成减持计划,在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了1,919,800股股票。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公司特定股东的减持也符合其减持计划的规定,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1,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6,581,256股的1.04%,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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