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6883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20:17:18 中财网
原标题:奕瑞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奕瑞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14,35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50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69.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131.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年 10月 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6039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金 额截至2026年6月 30日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 进度
1新型探测器及闪烁体材料 产业化项目107,584.0297,942.1899,201.46101.29%
2数字化 X线探测器关键 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 建设项目143,876.8744,189.1728,547.2564.60%
总计251,460.89142,131.35127,748.7189.88%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募投项目之“数字化 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1数字化 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 创新基地建设项目2026年 9月2027年 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积极推进“数字化 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但部分研发设备购置及研发工作尚未完成,因此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较《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日期有一定推迟。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充分考虑、审慎研究,拟将“数字化 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7年 12月。

(三)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为保障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调整后的计划顺利推进,公司将实时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同时,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科学统筹资源,并致力定可使用状态。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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