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证券代码:301617 证券简称:博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苑新材”)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原指定尹广杰先生、林宏金先生为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持续督导期自 2024年 12月 1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中泰证券尚需履行督导义务。 因工作变动,现任保荐代表人尹广杰先生、林宏金先生不再负责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泰证券决定授权张光兴先生、丁邵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尹广杰先生、林宏金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为张光兴先生、丁邵楠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尹广杰先生、林宏金先生在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持续督导工作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14日 附件:张光兴先生和丁邵楠先生简历 张光兴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北京投行总部高级副总裁。张光兴先生于201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扎实的财务功底、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实践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中机认检创业板IPO项目、正虹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丁邵楠先生,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总监、保荐代表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负责或参与诺思兰德精选层挂牌、泰德股份北交所上市、山推股份非公开发行、山东金泰非公开发行、迪尔化工北交所上市、诺思兰德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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