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52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翰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翰博”)拟与普通合伙人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风投侠”)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产业基金青岛元晰十七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计划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001万元,海南翰博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存在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663429D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风投侠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18A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合伙人信息:
登记备案情况:风投侠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15732)。 经查询,风投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海南翰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U119E3Q 法定代表人:肖志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美安四街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产业园A0148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保税仓库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钢、铁冶炼;铁合金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海南翰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苏州吴中经开卓越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DHXN4Q7L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梅志勇)注册资本:31,01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南溪江路88号石湖金陵广场写字楼11层11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询,苏州吴中经开卓越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参与投资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合伙人信息、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名称:青岛元晰十七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DREP6P2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计划认缴规模为2,001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基金管理人: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风投侠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1号楼4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计划出资情况:
备案登记情况: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合伙企业完成登记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协议主体 详见“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之计划出资情况。 (二)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合伙企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日起7年。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前,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可延长存续期限。 (三)缴付出资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2,001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1万元,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方式出资。各合伙人在本协议附件载明的出资期限内缴付认缴出资额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的合伙企业账户。各有限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一次性缴付全部认缴出资。 (四)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且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强制退伙的情形。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也不得将该等合伙权益直接或间接质押、抵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五)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拟投资中国境内非上市公司股权,将主要投资于新型存储产业链领域的企业。拟投资标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六)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投资项目的立项、投资、转让投资、退出等投资相关事宜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均由基金管理人风投侠委派。 (七)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应当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未使用出资额将根据各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额中实际未被使用的金额向相应的合伙人进行初步划分;其他可分配收入,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划分。 (八)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全部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但是,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海南翰博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追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主营业务上下游相关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等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周期、监管政策、被投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或基金亏损等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青岛元晰十七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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