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30106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1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5]399202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凯盛新材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1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3号《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同意凯盛新材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65,000.00 100 650.00 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共计 万张,按面值发行。截至2023年12月5日,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0.0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1,027.00 63,973.00 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5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2月5日2023 0073 出具了川华信验( )第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以前年度及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结余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6月17日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在前述议案中,对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1,860,849.06元,前述费用已全部置换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暂时闲置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情况 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期末现金管理余额为252,000,00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该类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8,414,641.10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306,414,641.10元,现金管理余额252,00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附表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影响。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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