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月24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3.50元/股调整为16.57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026万股调整到141.1236万股。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1,563,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权益2026 5 28 2026 5 29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年 月 日,除权除息日为: 年 月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Q=Q×(1+n) 0 其中:Q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0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1+n) 0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4、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Q×(1+n)=100.8026*(1+0.4)=141.12360 万股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V)÷(1+n)=(23.50-0.30)÷(1+0.4)0 ≈16.57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3.50元/股调整为16.57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8026万股调整到141.1236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是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内容和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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