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申昊科技(30085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53 证券简称:申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3142 债券简称:申昊转债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昊科技”)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1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函》,约定公司为联合银行向全资子公司杭州申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弘智能”)在一年内提供的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600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联合银行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冠科技”)在一年内提供的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500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申弘智能在最高融资余额550万元内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申弘智能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与联合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函》 1、债权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2、债务人:杭州申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保证金额:杭州申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陆佰万元整; 杭州晟冠科技有限公司:伍佰万元整。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26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7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融资债权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债务人另行向贵行缴存保证金或以在贵行系统内开立的存单申请质押融资的,债务人融资额度可相应增加,且本保证人仅对保证金无法覆盖的融资金额及存单质押融资的敞口部分承担保证责任。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信用卡分期、贷款承诺、福费廷、保理、保函、国际贸易融资和其他向债权人融出资金或债权人对外承担付款、担保义务的融资,国际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国际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出口押汇、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出口信用保险融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融资渠道包括线下与线上两种方式,线上方式是指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获取贷款。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融资款项,则视同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如融资期限展期,保证人申昊科技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则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2、债务人:杭州申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最高融资余额:杭州申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伍佰伍拾万元整。 5、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8年8月13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 (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申弘智能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i)支付申弘智能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ii)清偿债务人所欠申弘智能的利息(含复息); (iii)清偿债务人所欠申弘智能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8、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86.0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以上担保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联合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函》; (二)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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