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如意(002193):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20:19:08 中财网
原标题:ST如意: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ST如意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邱晨冉女士(董事长)、王青林先生、史颖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王庆武先生、许钰浩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人员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人员构成 
 召集人(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邱晨冉王青林、王庆武
提名委员会王庆武邱晨冉、许钰浩
审计委员会许钰浩史颖、王庆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许钰浩邱晨冉、王庆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委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邱晨冉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许钰浩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聘任情况
1.总经理:徐长瑞先生
2.副总经理:王彦兰女士、胡骏华先生、郝林先生
3.财务总监:王青林先生
4.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郝林先生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李艳宝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聘任、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秘书郝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
联系电话:0537-2933069
传真号码:0537-2935395
电子信箱:haolin@chinaruyi.com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苏晓女士、代兴海先生,独立董事杜永忠先生、刘奎东先生、卢浩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贝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张贝贝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孟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孟霞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长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长瑞先生改聘为公司总经理。

王科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王目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且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王青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改聘为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徐长瑞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先后在财务部、审计部、企管办工作,曾任企管办副主任、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

徐长瑞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徐长瑞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情形。以上涉及事项均已整改。除此之外徐长瑞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彦兰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工程硕士。曾任公司精纺呢绒总厂厂长、面料开发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王彦兰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骏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东华大学纺织工程毕业。历任公司华南区业务经理、销售业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胡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胡骏华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情形。以上涉及事项均已整改。除此之外胡骏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青林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在如意集团、汶上如意天容财务部任职,曾任山东樱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青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林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双学位学历。曾在如意集团资本运营中心担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郝林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艳宝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纺纱厂生产主管、副厂长,公司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李艳宝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艳宝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情形。以上涉及事项均已整改。除此之外李艳宝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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