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鞍股份(603315):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科实业股份减少)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鞍股份 股票代码:603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光仪路南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福鞍股份的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实业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所进行的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福鞍控股曾于2026年6月9日与受让方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鞍控股将其所持有的福鞍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32,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以14.0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转让予珠海市横琴财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东珠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武汉证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国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各16,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详情见公告《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尚未完成过户,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未来,中科实业若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中科实业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77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7,075,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福鞍控股、吴迪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2,957,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7%,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4,301,263股,占总股本的26.31%,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0,183,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福鞍控股、吴迪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60,183,179股股份,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19,030,100股,占其当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74.31%,占公司总股本的37.15%。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它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实业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412-8492100 3、联系人:王丹阳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轶妍 2026年 8 月 18日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轶妍 2026 年 8 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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