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恒达新材(30146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8:31:49 中财网
原标题:恒达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7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恒达新材股票代码30146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洲娟周浩 
电话0570-70611990570-7061199 
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 大明路8号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 大明路8号 
电子信箱hdxc@hengdaxincai.comhdxc@hengdaxincai.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547,578,935.00520,730,724.81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848,003.0834,234,957.575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49,134,231.3328,442,995.6472.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512,888.05-44,186,286.44200.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3857.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3857.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2%2.49%1.3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705,032,855.801,735,016,514.60-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01,568,410.021,398,158,308.620.2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末普通 股股东 总数7,30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总数(如 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潘昌境内自 然人37.86%33,873,00033,873,000不适用0
衢州川 达创业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17.21%15,401,0002,750,179不适用0
姜文龙境内自 然人10.13%9,064,1826,798,136不适用0
龙游联 龙股权 投资基 金合伙 企业 (有限 合伙)境内非 国有法 人9.06%8,110,0000不适用0
高盛公 司有限 责任公 司境外法 人0.51%452,4040不适用0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诺安 多策略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0.31%281,2000不适用0
BARCL AYS BANK PLC境外法 人0.31%278,7590不适用0
UBS AG境外法 人0.27%239,5870不适用0
J.P. Morgan Securitie sPLC- 自有资 金境外法 人0.23%201,7410不适用0
中国国 际金融 香港资境外法 人0.21%186,6640不适用0
产管理 有限公 司- CICCFT 10 (Q)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股东潘昌、姜文龙为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6.34元/股(含本数)调整至35.37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
“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起由35.37元/股调整为35.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6)。

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0,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392%,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596,90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2025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89,480,000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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