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30129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296 证券简称:新巨丰 公告编号:2026-050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厚齐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于20264 21 5%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持有公司股份26,499,6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25%,按照2026年4月20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423,765,394股计算)的股东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厚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厚齐”)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2026 5 18 2026 8 17 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6,356,48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237,653股。持有公司股份42,031,407 9.92% 2026 4 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按照 年 月 日剔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423,765,394股计算)的股东青岛海丝创新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海丝”)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1% 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即不超过4,237,653股。 2026年7月30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州厚齐出具的《告知函》,获悉苏州厚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8,400股,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26%(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苏州厚齐持股由26,499,619股变为25,401,21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20%变为5.95%,其持股变动累计已触及1%的整数倍。2026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8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完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工作,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000股,并于2026年8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27,121,514股变更为427,541,514股,苏州厚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1%,青岛海丝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苏州厚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股东青岛海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苏州厚齐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37,600股,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0.99%(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苏州厚齐因前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减持等原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20%变为5.21%。获悉青岛海丝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前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原因,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9.84%变为9.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2、本次减持前苏州厚齐、青岛海丝持有股份数占2026年4月20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6.25%、9.92%,本次减持后苏州厚齐、青岛海丝持有股份数占2026年8月17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5.25%、9.91%。 3、减持比例与股份变动前后占总股本比例差值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苏州厚齐及青岛海丝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未出现违反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厚齐及青岛海丝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苏州厚齐及青岛海丝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苏州厚齐及青岛海丝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苏州厚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3、青岛海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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