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60390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026年8月18日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3 - 6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19679_B05号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6年 7月3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2026年 7月 31日止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仅供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19679_B05号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福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巧 中国 北京 2026年 8月 18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
五、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2,72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 截至2026年7月31日止
七、其他事项 除上述“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以外,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还包括部分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209.92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 1,449.06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截至2026年 7月 31日止,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54.04万元(不含增值税),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06.82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06.82万元(不含增值税)。 八、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于 2026年 8月 1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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