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山石网科(688030):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9:26:34 中财网
原标题:山石网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6-046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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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北京山石网科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6,000.00万元7,40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30,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1.02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山石”)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就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叶海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51173827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1日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5层101-01室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 售;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 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 /2026年1-3月(未 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51,285.42157,989.31
 负债总额132,519.80137,245.71
 资产净额18,765.6220,743.60
 营业收入15,784.9183,465.30
 净利润-1,977.98-8,401.91
(二)被担保人不存在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甲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被担保人、主合同债务人: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6,0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授权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00万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为41.02%、15.2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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