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688331):H股公告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emeGen Co., Ltd.* 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995) 須予披露交易 購買理財產品 購買理財產品 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批准了關於使用 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議,根據該決議本公司可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500.0 百萬元額度的部分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5月14日的公告披露,於2026年5月14日,本公司與華 僑銀行訂立華僑銀行理財產品1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美元70.0百萬元的閒 置自有資金向華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8月18日,本公司進一步與華僑銀行訂立華僑銀行理財 產品2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美元3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華僑銀行購 買理財產品。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本公司分別於2026年5月14日及於2026年8月18日與華僑銀行訂立了華僑銀 行理財產品協議,因此華僑銀行理財產品1號協議及華僑銀行理財產品2號協議 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均在12個月內與同一家金融機構進行且性質相似,就根據上 市規則第14.22條計算相關百分比率而言,該等交易在各情況下將合併處理,猶 如該等交易為與該金融機構進行的一次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華僑銀行理財產品協議之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超 過5%,但所有的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基於上述華僑銀行理財產品 協議,理財產品之購買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 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於2026年5月14日,本公司與華僑銀行訂立華僑銀行理財產品1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美元7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華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8月18日,本公司進一步與華僑銀行訂立華僑銀行理財產品2號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以美元30.0百萬元的閒置自有資金向華僑銀行購買理財產品。 華僑銀行理財產品2號協議 產品名稱 : 華僑銀行有限公司收益聯結型結構性存款「增利」系列產品[產品代碼SH202605150114PLI] 產品類型 : 固定收益類╱非保本浮動收益類 產品風險評級 : 中風險 掛標的票據 : USD Bond-linked Notes (Series Number: SD[ID0334])本金金額 : 美元30.0百萬元 產品申購日 : 2026年8月18日 產品交易日 : 2026年8月19日 產品投資期 : 產品始日為2026年8月24日,到期日為2027年8月20日,若發生提前贖回事件本產品將提前到期,實際產 品投資期以認購方的贖回時間為準。 預期年化收益率 : 業績表現將隨市場波動,具有不確定性。 提前贖回規定 : 經華僑銀行同意,認購方可以採取全額或部分贖回的方式提前贖回本產品。 提前終止權 : 華僑銀行有權提前終止本產品。 訂約方資料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商業價值的生物製藥公司,致力於在中國和全球範圍內發現、開發和商業化用於治療自身免疫,腫瘤和眼科疾病且醫療需求未滿足的創新和差異化生物製劑。 華僑銀行為一家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銀行,也是新加坡成立時間最早的本土銀行,在新加坡交易所(股份代號:O39)上市。華僑銀行的核心業務括企業銀行業務、金融機構業務、環球金融市場業務以及私人銀行業務等。 經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華僑銀行及其最終主要實益擁有人(華僑銀行所公開披露)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訂立華僑銀行理財產品2號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在嚴控投資風險的前提下,為充分盤活閒置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將自有資金通過銀行理財進行運作與管理;所配置的中低風險產品整體風險可控,且收益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可有效提升閒置資金的投資收益。 董事認為,華僑銀行理財產品2號協議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屬公平合理,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並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華僑銀行理財產品協議之適用百分比率有一項超過5%,但所有的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因此,基於上述華僑銀行理財產品協議,理財產品之購買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之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用於本公告時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和A股分別於聯交所主板 (股票代號:9995)和上海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代號: 688331)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括香、中華 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華僑銀行」 指 華僑銀行有限公司,一家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銀行「華僑銀行理財 指 華僑銀行理財產品1號協議及華僑銀行理財產品2號協 產品協議」 議 「華僑銀行理財 指 本公司與華僑銀行於2026年5月14日就購買美元70.0百 產品1號協議」 萬元理財產品簽訂的理財產品協議 「華僑銀行理財 指 本公司與華僑銀行於2026年8月18日就購買美元30.0百「美元」 指 美元,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榮昌生物製藥(煙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王威東先生 中國煙台 2026年8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執行董事王威東先生、房健民博士、溫慶凱先生、房藝女士及王玉曉先生;非執行董事王荔強博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宋希亮先生、黃國濱先生及陳雲金先生。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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