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科技(92003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920037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7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冬云先生、魏雅琴女士,以及魏冬云先生之子魏杰先生。魏冬云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魏雅琴女士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战略方针制定、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魏杰先生现任公司效率效益部部长,为公司的核心员工。本次激励对象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昌林,唐昌林先生与其父亲唐吉晃合计持有公司6.20%的股份。 唐昌林先生作为全资子公司邵阳广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募投项目建设、子公司生产运营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和《持续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上述人员外,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等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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