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5.5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34.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97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855.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123.93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21]第2-000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337.36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不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31,151.8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64,185.5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68.22万元,其中,支付已结项募投项目尾款753.2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2,015.00万元。公司将结项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605.36万元(包括未到期现金管理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购买大额存单支付的前手利息等的净额)。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及其产生的现金管理利息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仍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2021年1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及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注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8390188000340518),2023年9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广州光庭作为开户人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9550880242883200123,2023年11月8日,公司、广州光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11165000000706043,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注销公司在交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21421066012002082848,并已于2025年7月30日前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768.2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7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应于2023年4月24日前归还。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将上述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8.33%,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2)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00%,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32,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2%,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转入公司基本户中。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6.3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单次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公司首发超募资金的10%,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并结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研发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至3,281.00万元,该项目初步完成,公司予以结项。 本次调整旨在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优化内部资源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虽然项目受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影响延期施工,但公司合理规划,与各方积极沟通、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建设。 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结项,项目在支付部分尾款后实际投入2,466.47万元。节余资金尚存放在超募资金账户中,未明确具体用途。 3、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为实施主体,投资50,388.14万元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上述投资,其余部分由公司或广州光庭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充。上述超募资金中9,000.00万元将用于向广州光庭增资。 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广州光庭使用超募资金支出11,719.04万元用于建设光庭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4、使用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成都楷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楷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码信息”)100%股权部分收购款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楷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楷码信息100%股权,本次交易作价为36,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8,000.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收购价款,剩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经审议批准的超募资金18,000万元支付了部分收购价款,剩余的收购价款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六)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拟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域控制器的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模拟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三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10,751.68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研发活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已完成结项,其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节余募集资金753.22万元支付上述项目尾款,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还有1,700万元尚在募集资金账户中进行现金管理,暂未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批准的额度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4,400.00万元,在公司审议通过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及费用总额为19,832.61万元。 2、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保函,用以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5.3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54,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截至报告期末,已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中8,046.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还有1,700万元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尚未转出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在后续一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智能网联汽车软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因主要涉及土建建设、技术研发、补充流动资金等不能直接产生利润的事项,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316.38万元投资建设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 2025年,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和研发需求,公司决定将“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减少至3,281.00万元,以达到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备、优化内部资源分配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虽然园区二期项目受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时间较长影响延期施工,但公司合理规划,与各方积极沟通、保质保量完成整体建设。园区二期主体建设、配套设施建设等已完成并通过了竣工验收,取得了房产证,调整后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光庭智能网联汽车软件产业园二期部分项目”予以结项。 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调整减少的超募资金5,035.38万元暂时不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投资,暂存于募集资金账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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