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3016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20:41:49 中财网
原标题:博苑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博苑新材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5号)同意注册,博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7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7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34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26.4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816.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49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金额原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 额调整后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金 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100吨/年贵金属催化剂、 60吨/年高端发光新材 料、4100吨/年高端有机 注 1 碘、溴新材料项目31,000.0029,143.1914,131.5914,131.59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金额原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 额调整后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金 额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2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间 体、5000吨邻苯基苯酚 注 2 项目35,000.0019,572.049,085.649,085.64
3注 3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4,101.5414,101.5414,107.59
4注 1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25,000.000.0015,194.133,555.17
56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 预处理装置升级改造项 注 2 目10,000.000.006,701.990.00
63000吨/年高端有机硅新 注 2 材料项目10,000.000.004,000.000.00
合计126,000.0062,816.7763,214.8940,879.99 
注1: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吨/年贵金属催化剂、60吨/年高端发光新材料、4100吨/年高端有机碘、溴新材料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1000吨造影剂中间体、5000吨邻苯基苯酚项目后续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6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预处理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及“3000吨/年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6.05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获得利息收入527.1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79.9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2,463.89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2026年9月30日2027年9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建设工作。目前“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土建、内部装修已完成,因设备选型、安装、调试、验收需要一定周期,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当前业务经营规划、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意见
2026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综合当前业务经营规划、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总额等其他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调整为2027年9月30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光兴 丁邵楠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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