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300182):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7:06:30 中财网
原标题:捷成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标的:广州天泽捷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2、投资金额:产业基金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3,5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50万元,本次认缴出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0%。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投资目的:本产业基金为封闭式基金产品,定向投资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世纪捷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的份额认购。公司与本次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5、本次共同投资的产业基金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回款周期久、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优势,加快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天泽”)、广州市白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基金”)、广州白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金控”)签署《广州天泽捷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天泽捷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产业基金认缴规模为人民币13,5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50万元,占产业基金认缴规模的37.41%。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的名称、出资额、合伙人信息、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名称:广州天泽捷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目的:充分利用合伙人各自优势,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世纪捷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捷成科技”或“标的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过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本运作,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基金规模:认缴规模为13,5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基金管理人: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商务服务业。一般经营范围:无。许可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本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

计划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万联天泽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4,55033.70%
广州市白云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执行 事务合伙人1000.74%
广州白云金科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80028.1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5037.41%
合计 13,500100.00%
三、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B5FT05
法定代表人熊小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12-1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隆路37号406房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国有企业);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万联天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联天泽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登记备案情况:万联天泽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GC2600011704。

经查询,万联天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市白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TC507X
法定代表人邹佳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08-2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1501室之一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自有资金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国有企业); 广州白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国有企业)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白云基金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云基金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白云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TW8D8M
法定代表人湛珊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04-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 套服务大楼C502-1房
经营范围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 力资源服务和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为留学人 员提供创业、投资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企业 自有资金投资;物业管理;风险投资;企业财务咨询服务;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 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 才引进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100%);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白云金控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云金控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白云金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合伙人及其出资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产业基金/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三、主要合作方的基本情况”部分内容。

(二)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为5年,包括3年投资期和2年退出期。

根据本合伙企业经营需要,管理人可自行决定将基金存续期中的退出期延长一次,期限为2年。在首次延期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再适当进行延长。

(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对于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万联天泽依据本协议执行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责,并依据本协议履行作为管理人的义务。普通合伙人白云基金依据本协议执行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责。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具体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本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3、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转,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四)退出机制
1、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发生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普通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等),且替任普通合伙人未能如约产生,则本合伙企业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解散及进行清算。尽管有上述约定,普通合伙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终止或要求退伙。

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除非已获得全体合伙人以及托管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2、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合伙人可以认定该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视具体情况,及于该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除下列情形以外,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偿债能力、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3)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权益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在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或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实缴资本或者合伙权益出质。否则,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有限合伙人之行为属于“转让违约”,该有限合伙人需承担作为“违约合伙人”的一切后果。

(五)投资事项
1、投资范围:本合伙企业定向投资于广州世纪捷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在基金完成备案前,不得开展投资活动,但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本合伙企业基金为权益类产品。本基金全部认缴出资人民币13,500万元在扣除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及其他日常营运费用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后,应将剩余12,600万元全部用于对广州世纪捷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

2、投资决策委员会:本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共3名:基金管理人委派1名,白云基金委派1名,捷成股份委派1名,投决委负责对基金拟投资项目、交易方案、已投项目退出等投资/退出交易进行审议和最终投资决策;所有投资、退出等决策事项需经过全体委员同意。如果所决策的投资、退出事项涉及的项目方,为本基金的出资方或其控股子公司,亦或其控股股东,则该出资方委派委员回避,即不参与该事项表决,则由剩余委员全部表决通过即可。

(六)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当合伙企业退出投资项目后,该投资项目所收回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过程中取得的现金红利、出让股权所获取的回报等)在减去全部应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的税、费后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以货币形式按以下先后顺序进行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1)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等同于其实缴出资之金额: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金额直至等同于截止到分配时点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已投入本合伙企业的100%实缴出资;
(2)支付全体合伙人的回报:在完成上述第1款支付后还有可分配收入,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直至全体合伙人从每一期实缴出资额实际到达托管户之日到该部分实缴出资足额返还全体合伙人之日期间获得的年化投资收益率(税前)等同于百分之六(6%);(3)超额收益分配:可分配收入在完成上述两项支付后如还有剩余,则其中的80%归全体合伙人享有,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享有;剩余的20%按照72%:28%的比例分配至万联天泽和白云基金,即其中14.4%支付给万联天泽,5.6%支付给白云基金。

2、亏损分担:普通合伙人兹此同意并确认,在本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时,其将就该等债务对本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本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普通合伙人对于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对本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每一有限合伙人以其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具体承担数额按每个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除适用法律及本协议另行规定外,应提交合伙企业住所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产业基金是为了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优势,加快公司产业生态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本产业基金为封闭式基金产品,定向投资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州世纪捷成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捷成科技的资金实力和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做大做强控股子公司业务,为深化落实公司抢抓AIGC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布局数字内容新赛道的战略发展规划提供有力保障,进而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将根据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收益而定。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共同投资的产业基金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回款周期久、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因本产业基金为封闭式基金产品,定向投资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捷成科技,根据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文件,当满足合伙企业/产业基金拥有回购权的情形时,本公司需要回购合伙企业/产业基金持有的捷成科技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子泉先生为上述回购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回购情形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其他说明
1、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2、本次合作设立的产业基金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除拟委派1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外,无其他在基金任职的安排,公司对该产业基金不享有一票否决权,对该基金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泽捷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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