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拓数创(30131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证券代码:301313 证券简称:凡拓数创 公告编号:2026-046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12万股,约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1.08%;2.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共计21,581,28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3,453,400股变更为102,333,400股。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1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九)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公司2025年净利润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5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5日,授予价格为18.55元/股,2024年1月26日,公司公告已实施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693,40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的股份527,300股,即104,166,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626元人民币现金。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为,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则P=18.55-0.1500626=18.3999374元/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资金使用期限满两年未满三年,按两年期计息,对应的央行定期存款利率为2.10%。 因此: 最终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距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天数/365天)。 即最终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18.3999374×(1+2.10%×821÷365)≈19.269元/股;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9.269元/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12万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约为21,581,280元,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2B144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8月19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于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特此公告。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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