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688513):苑东生物: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4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生物药研究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024.03万元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6年8月20日,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苑东生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终止“生物药研究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024.03万元及其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含税)人民币112,083,983.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2,708,416.51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5681号”《验资报告》(注1)。 注1:本公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8,416.51元与验资报告中的募集资金净额1,222,700,659.41元差异7,757.10元,系计划发行费用与实际存在差异:1.实际发行报告制作费用较预计减少9,433.93元;2.实际印花税较预计增加1,676.8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国际化标准的医药研发技术平台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5日及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和内部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及《成都苑东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注3: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及理财收益共计2,696.3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4:2024年6月29日公司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同意“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645.2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主要原因 (一)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为“生物药研究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优洛”)。本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2,855.00万元,用于生物药EP-9001A的临床前药学、药理、毒I II III 理研究以及、、 期临床试验。 截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已完成了EP-9001A的临床前药学、药理、毒理研究以及I期临床试验,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830.97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0,024.03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EP-9001A注射液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是一种全新作用机制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靶点为人神经生长因子(NGF)。自2021年9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以来,公司稳健推进EP-9001A注射液治疗骨转移癌痛的耐受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和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目前Ia及Ib期临床试验均已完成,试验结果显示EP-9001A注射液对中重度骨转移癌痛患者具有明显且持续的镇痛效果,同时在健康受试者的剂量递增研究中,最高剂量组未观察到剂量限制性毒性,整体安全性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生物药EP-9001A注射液Ib期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本次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抗NGF单抗药物曾因镇痛机制明确、无成瘾性等优势,吸引全球多家药企布局。根据公开信息,抗NGF单抗在临床试验中暴露出关节损伤等安全性风险。 受该类安全性问题影响,辉瑞、礼来、再生元、梯瓦等多家跨国药企已先后终止同靶点药物研发项目,国内医药公司对同类产品的开发秉承审慎的态度推进。同时,非成瘾性镇痛领域涌现出Nav1.8抑制剂等新机制药物,正快速抢占市场,使得抗NGF单抗药物的临床价值和商业空间被大幅压缩。EP-9001A注射液目前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如果继续推进启动II期临床试验,研发费用将大幅增加,风险收益比低,还会挤占公司投向其他更具差异化优势研发项目的资源。公司秉持审慎原则,从研发管线整体效率和战略优先级考量,及时止损、优化资源配置,拟终止EP-9001A注射液的后期开发并终止“生物药研究项目”募投项目。 公司结合整体经营规划,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024.03万元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研发活动。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财务方面,本项目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2,855.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 2,830.97 “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根据公司研发会计政策针对自行开 发的新药及生物药,本公司将临床III期开始或取得临床III期试验批件之前的阶段,界定为研究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EP-9001A前期研发支出已于发生当期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因此,本项目终止后不会影响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P-9001A 战略发展方面, 项目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创新转型战略的推进。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在麻醉镇痛、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三大疾病领域立项开发创新药管线十余条,核心治疗领域创新药研发管线梯队逐步形成。 公司将持续加快创新转型,加大创新药的投入、加快创新转型步伐,产品选择“以终为始、重质不重量”,围绕麻醉镇痛、抗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三大核心治疗领域布局,集中资源追求真正的临床差异化和全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生物药研究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0,024.03万元及其利息和理财收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本次拟终止“生物药研究项目”,是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苑东生物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中信证券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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