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6-03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晗、吴君晔、路新艳和李海杰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历城控股”)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现因融资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在上述融资额度项下向历城控股借款人民币1,400万元,公司董事吴君晔为该笔借款向历城控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吴君晔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7.2.5条的规定,吴君晔系本公司董事,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陈晗、吴君晔、路新艳和李海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7.2.17条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君晔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吴君晔直接持有公司12,778,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吴君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司董事吴君晔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的1,400万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吴君晔 2.债权人: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1,400万元 6.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吴君晔为公司向历城控股借款1,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亦无需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取利益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会计核算方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君晔除本次为公司向历城控股申请1,400万元借款无偿提供担保及在公司领取薪酬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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