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谭丕强先生、赵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为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授予)将由5.510元/股调整为5.425元/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反对,0名弃权,关联董事陈加珍先生为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下述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的业绩考核未能达标,相应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124.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23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28.67万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中有关条款。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6年9月11日下午2时30分在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天竹路2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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