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20:31:53 中财网
原标题:格力电器: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6-03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56.55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54.5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8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5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不低于70%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剩余不超过3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5,600股后的5,600,910,1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201,820,282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报刊媒体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495,6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1,201,820,282元÷5,601,405,741股=1.9998230元(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56.55元/股-1.9998230元/股=54.55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8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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