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达新材(920012):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920012 2026-069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创达新材 公告编号: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依照其在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薪酬支付 1、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公司可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预测预提,其中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非个人原因)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履职期限核算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实际履职期间的考核结果核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则上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 2、公司董事因履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等合理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报实销。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行业发展、市场变化及公司经营实际,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需履行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二)《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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