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68859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7:16:33 中财网
原标题:新相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新相微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商业惯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Peter Hong Xiao(肖1
宏)先生在上述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均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 交易 类别关联人2026年度 预计金额占2025年 度经审计 的同类业 务比例( %)2026年1月 -6月累计 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占2026年1 月-6月同 类业务比 例(%)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较大的 原因
向关联 人采购 产品、 商品、 服务等新晟合微电 子(重庆) 有限公司2,5004.2600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 需要
合计2,5004.260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新晟合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晟合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晟合”)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E7CDRH0B
法定代表人:施伟
公司住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卉竹路2号9幢2层262号
注册资本:1,1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新晟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13,261.68
净资产2,602.29
项目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69.71
净利润-3,122.39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担任新晟合的董事,同时PETER HONG XIAO(肖宏)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新晟合属于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服务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的合同或订单等。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3
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上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新相微新增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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