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44,368.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162,182.87元,根据《公司法》10%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432,605.29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9,623,427.76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9,623,427.76元。 根据2026年半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及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并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现有股份总数145,145,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29,029,080 人民币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或转增股本,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元,实际派发金额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准。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现金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影响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融资成本和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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