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300535):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9:01:41 中财网
原标题:达威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威股份”)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和风险控制体系以提升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卓戴无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卓戴”)、自然人朱猛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四川天府新区达威萤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规模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3,702.00万元。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合伙企业共有3名合伙人,拟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人姓名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性质拟出资额 (万元)占比备注
1朱猛5002************57普通合伙人1040.4% 
2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9151010075595673X5有限合伙人13,70252.7% 
3上海卓戴无疆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913300007434758089有限合伙人12,19446.9% 
合计   26,000100.00% 
(一)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基本信息:朱猛,男,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EMBA)硕士,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和基金从业资格证。

履历情况:2016年参加工作,具有10余年金融领域从业、投资经验,历任深圳市中赢私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卓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海南卓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上海卓戴无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猛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达威股份的股份,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除公司外其他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上海卓戴无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K6YTJL60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集中登记地)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朱猛95%、刘思雨5%
实际控制人:朱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卓戴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达威股份的股份,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上海卓戴系普通合伙人朱猛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

三、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达威萤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资规模:26,00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四川天府新区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管理方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4年。

2、合伙人的权益
(1)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3、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利润与亏损均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4、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5、其他约定
(1)合伙企业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费用。

(2)执行合伙事务人,按照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投资净额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业绩报酬。

(3)合伙企业的投资
主要投资成长期、成熟期以及IPO企业、有明确被并购意向的企业。本合伙企业聚焦高端制造、新材料(氟硅材料、半导体材料、金属新材料、特种高分子、专用化学品)、先进装备、前沿科技等领域的优质标的。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执行合伙事务人聘任,但应确保出资份额居前两位的有限合伙人各有1名委员;投资事项需经执行合伙事务人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含)投票表决通过。

四、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可以充分借助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资金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盈利能力。公司对该合伙企业无控制权,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处理。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带来同业竞争或增加关联交易。

(二)存在的风险
由于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期,面临政策风险、项目选择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因决策失误、宏观经济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再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合伙协议还未最终签订,具有条款调整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合伙企业的成立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其他情况
1、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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