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②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③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投资金额: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累计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15,800.00万元。具体为:
截至2026年8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776,066.58元(含银行利息),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且部分超募资金尚未确定具体投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均100%兑付本金。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募集资金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收益分配方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选择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类(按约定还本付息)等理财产品均为短期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及资金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持续督导机构进行核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24,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07%。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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