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300904):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9:26:50 中财网
原标题:威力传动: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6-052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9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235股取消归属并予以作废失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951股取消归属并予以作废失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或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离职前须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归属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235股取消归属并予以作废失效。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满足以下条件: 2025营业收入不低于8.0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985.37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满足以下条件: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0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5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满足以下条件: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9.20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8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437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877,228,506.45元,2025年度净利润为-93,767,876.98元,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未能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能成就。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951股取消归属并予以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作废以上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4,186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一)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二)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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