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0:31:48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5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47)。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规定,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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