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8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1.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565.13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192.5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372.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3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06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景仙桃”)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25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弘景仙桃与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户(含1个已注销账户)、9个募集资金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子项目实施地点由“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勤业路27号”及“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变更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二路6号”,实施方式由“租赁房产改建”变更为“购地新建厂房”;“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由28,923.00万元增加至86,584.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39,530.41万元(含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注入,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由2年延期至3年,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755.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24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先期投入置换;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置换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1,405.94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已于2025年4月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子项目“中山生产基地产能扩建项目”整体变更为“弘景光电研发制造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同时使用超募资金10,607.41万元追加投资,该事项已于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7,492.99万元,并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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