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浙江世宝(01057):海外监管公告 -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ejiang Shibao Company Limited*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代號:1057)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是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發出。以下為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所刊發之「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管理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承董事會命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世權 中國?浙江?杭州 2026年8月24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張寶義先生、湯浩瀚先生、張蘭君女士及周裕先生;非執行董事張世權先生及張世忠先生;職工董事吳琅平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興建先生、閔海濤先生、徐晋誠先生及王志福先生。 * 僅供識別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扩大优势产品规模,促进公司盈利增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布局未来汽车转向技术;以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7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987,747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2,987,747.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61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9,999,995.6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499,999.96元(其中税款198,113.21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9,995.71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2,610,363.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4,087,745.02元,每股可得净额为人民币10.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80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定价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3月1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的80%,即每股A股人民币10.04元(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平均交易价格=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额除以定价日前20个交易日A股交易总量)。公司A股于定价日(即2024年3月12日)的收盘价格为人民币13.74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认购人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益,本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12月23日及2026年3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地直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聚焦未来转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布局汽车智能化线控转向控制技术、汽车线控四轮转向控制技术、高安全性转向控制模块化设计技术。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孙公司江苏斐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江苏省常州市为“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延长募投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智能网联汽车转向线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60万台套汽车智能转向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汽车智能转向系统及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变更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产生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报告及附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及其孳息242.79万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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