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30135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8:26:58 中财网
原标题:天振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核查方式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内部发布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等;
2、公示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2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反馈方式: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子邮件、现场反馈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五)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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