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同星科技(301252):新增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19:21:43 中财网
原标题:同星科技: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概述
2026 4 25 2026 5 22
公司分别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15.00亿元,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池、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同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重庆同星聚创机电有限公司、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500.00万元。上述授信及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2026-016
《关于公司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锡同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同为”)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无锡同为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 股比例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 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额占 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 例是否关联 担保
同星科技无锡同为51.00%12.60%-2,000.001.51%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无锡同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无锡同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新锦路105-5号
注册资本1,624.324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情怡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 用零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模具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 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模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 关系同星科技持有无锡同为51%的股权,其为同星科技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6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467.89-
负债总额562.74-
净资产3,905.15-
项 目2026年 1-6月(未经审计)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712.06-
利润总额-135.42-
净利润-137.79-
经查询,无锡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无锡同为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无锡同为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3,252.01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9%,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无锡同为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无锡同为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出于经营需要,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相关业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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