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600300):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 2026年 8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2、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 2026年 8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 2026年 8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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