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6-058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于2026年0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5号)同意注册,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571,7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52,999,980.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017,52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982,460.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已于2026年7月13日出具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6)00063号)。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但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投入,因此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现金管理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满足保本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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