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董事会多元化政策(2026年8月)

时间:2026年08月24日 23:42:41 中财网
原标题:国轩高科:董事会多元化政策(2026年8月)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一、总则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全面性、专业性与科学性,强化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契合资本市场治理评级及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与战略发展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公司始终认为董事会多元化是完善治理体系、支撑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是保障董事会决策视角全面、专业均衡的重要基础。本政策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成员遴选、提名及聘任相关多元化管理要求,明确董事会多元化考量维度、可计量目标、监督评估及信息披露机制,进一步细化补充董事会提名治理相关制度要求,推动构建兼具多元视角与绿色治理专业能力的董事会架构。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招募、遴选、提名、聘任、履职评估及日常治理全流程,同时覆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多元化考量工作,全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任人唯才的基本原则,严格恪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二、政策声明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落实本政策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审阅、评估董事会整体组成结构,统筹董事候选人的遴选审查与提名推荐工作。公司对所有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均坚持用人唯才的核心原则,在评估、甄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过程中,以候选人职业操守、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履职适配性为核心评判标准,同时充分考量候选人在多元化维度上对董事会的赋能价值,兼顾董公司董事会多元化建设覆盖多维度核心要素,提名委员会在候选人遴选及提名全过程中,基于客观标准,全面考量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国籍、文化教育背景、从业履历、专业技能及行业经验等多元化要素。其中,专业能力评估应涵盖战略规划、财务风控、法律合规、行业技术、数字化转型,以及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等各相关领域,确保董事会具备支撑公司科学决策与可持续经营的综合专业能力矩阵。

三、目标推进
公司董事人选的甄选与提名工作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提名管理制度,全面结合本政策多元化要求开展。董事候选人的最终聘任决策以候选人个人能力、履职价值及公司董事会发展需求为核心依据,综合考量候选人对董事会多元化建设的增益作用,不单一侧重某一项多元化维度,确保董事会整体结构均衡、能力全面。

公司持续推进董事会多元化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可计量评估目标,全面规范董事会结构优化工作。公司致力于实现董事会在性别结构、年龄梯队、民族文化、国籍背景、教育履历、专业技能、从业经验等维度的均衡配置,持续提升董事会独立性、专业性与多元性。公司重点强化董事会可持续发展专业能力配置,确保董事会具备适配公司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的专业履职力量,持续完善董事会ESG治理体系。

公司严格落实多元化提名选聘流程,持续拓宽多元化人才选聘渠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遴选工作中,主动吸纳不同背景、不同专业、不同从业经历的优质人才,持续优化董事会多元结构,充分发挥多元化治理对公司科学决策、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监督与汇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本政策相关要求,规范开展董事候选人考察、遴选及提名工作,常态化落实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各项要求,保障本政策有效落地执行。

提名委员会将定期评估本政策,以确保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应制定构、专业能力配置及绿色治理人才储备情况。提名委员会应定期讨论并于必要时就董事会实现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环境治理专业多元化)的相关可衡量目标达成一致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专项评估报告向董事会汇报以供审议及批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本政策核心内容、多元化可计量目标及各项目标年度达成进度、董事会多元化结构现状及可持续发展专业人才配置情况、政策年度评估及优化改进情况,定期披露于公司可持续发展(ESG)报告中,接受市场及社会公众监督。

六、其他
本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上市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项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若本政策条款与后续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以最新生效的法定规则及公司章程为准,公司将及时启动本政策的修订工作。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政策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