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301017):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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