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坚科技(00277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0:27:07 中财网
原标题:中坚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坚科技股票代码00277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冠华  
办公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号  
电话0579-86878687  
电子信箱zjkj@topsunpower.cc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701,084,155.87502,571,631.783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614,748.4551,057,396.60-11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6,945,477.1048,120,165.26-11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7,852,398.1673,663,235.51-151.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120.2763-114.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120.2763-114.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4%6.65%-7.4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1,825,893,292.851,704,498,629.93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72,084,062.12911,718,970.93-4.3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76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坚机电 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31.55%58,299,7800质押15,400,000
吴明根境内自然人5.52%10,200,9607,650,720不适用0
赵爱娱境内自然人3.68%6,805,2605,103,945不适用0
李卫峰境内自然人3.00%5,544,0004,158,000不适用0
吴晨璐境内自然人2.63%4,851,0000不适用0
吴展境内自然人2.63%4,851,0000不适用0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鹏 华碳中和 主题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其他2.51%4,630,4630不适用0
林高潮境内自然人2.09%3,863,8600不适用0
杨海岳境内自然人1.50%2,772,0002,079,000不适用0
中国太平 洋人寿保 险股份有 限公司- 分红-个人 分红其他1.24%2,300,0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吴明根先生、赵爱娱女士、吴晨璐女士、吴展先生 之间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况说明(如有)前10名股东中,#云南融睿高新技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 股,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66,000 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11号。

因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5年度存在相关合作备忘录签署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互动易答复不完整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明根、时任董事会秘书戴勇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吴明根、戴勇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8月12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3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明根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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