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创达(300496):《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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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2:28: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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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科创达:《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983,51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59,733,544股增加
至461,717,054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原条款内容、序号 | 现条款内容、序号 |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733,544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717,054元。 |
|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59,733,544股,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61,717,054股,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
| 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 | 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
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
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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