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科技(920029):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3:06:54 中财网
原标题:开发科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5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审计)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持续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3月1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4月21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

2000年11月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企业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开始正式运营,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编号:L0014H211000001),并获得由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2022年9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664号),财务公司吸收合并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并筹建贵州分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散。2023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成为财务公司股东。

2024年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京金复〔2024〕379号),财务公司以资本公积33,040.9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26,859.1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注册资本金从19.0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亿元。

2024年1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京金复〔2024〕730号),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财务公司第二大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23.61%股权。受让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81.27%股权。

2025年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京金复〔2025〕864号),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5亿元对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其中8.11亿元计入实收资本、6.8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85.84%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8.42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5.84%;
(2)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3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4.05%;(3)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17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53%;4 0.99 2.9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
(5)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0.53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60%;
(6)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0.50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51%;(7)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0.16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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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号甲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31,143.01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31,143.0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兆明。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 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以培育员工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提升全员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通过健全内部稽核、强化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等各项机制,全面筑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建立了涵盖所有业务的管理制度,在业务制度中均明确了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点和控制要求,每年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按照年度修订计划对规章制度进行新建或修订,如遇监管规定变更及时修订相应规章制度,不断持续更新完善内部制度体系,确保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在业务系统中将各项制度的合规管理要求嵌入到了各项流程中,对业务系统关键节点进行了刚性控制,减少人为操纵因素,降低操作风险。通过业务系统的不断完善,实现实时监测和自动预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

(三)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
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决定。金融市场部门核准授信额度和授信申请,风险管理部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
客户市场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公司根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依据《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主要对存量投资产品(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进行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各项规章要求,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管理办法》《交易所债券回购管理办法》《基金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线了投资信息系统加强投资审批、资金出款、风险管控、数据统计、财务核算等管理。

(1)金融交易部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价格等要素,进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的交易。严格控制操作风险,交易时,实行双人办理,一人主办,一人复核制,确保操作指令发送无误。

(2)实行交易与清算分离制度。对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交易用款,由投资业务岗经办人员提请资金划拨申请,由同业岗经办人员调拨资金、结算岗负责清算划款、财务岗负责记账。

(3)建立公司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活动的自律体系,以保证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效率、保证业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保证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4.中间业务控制
公司中间业务主要是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由公司金融市场部门负责办理。公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

委托存贷款期间对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5.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系,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独立内部审计部门查重点的“1+N”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审计部负责审查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强监督、控风险、促发展”的作用。

6.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新核心业务系统、统一数据平台、OA系统、财务系统、投资管理系统。新核心系统处理业务流程,保证数据准确实时。统一数据平台整合管理多系统数据,提供数据支持与分析。OA系统提升办公效率,实现无纸化与流程自动化。财务系统专注财务管理,涵盖账务、预算与报表。投资管理系统支持投资决策与风险评估,优化资源配置与回报。2025年公司升级了核心业务系统和统一数据平台,核心业务系统重点优化了业务功能、自动化处理和移动端体验,提升了系统性能与操作便利性。此举增强了消息推送及时性、网银结算的时效与稳定,保障了集团资金结算的安全和效率。统一数据平台升级为数智分析平台围绕六类业务场景建立指标库,生成监控大屏与规范报表,制定数据质量校验规则,构建多个管理模型,提升了工作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

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制度与技术完备。未发生过风险事件。公司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信息技术部责任,各部门协同参与。每年执行应急演练。内部网络采用异构防火墙分区管控,员工上网受白名单限制,终端及主机部署安全防护系统。网络威胁感知系统实时分析告警,与集团联动。

核心系统数据实时异地灾备并每日验证备份,其他重要系统夜间备份。互联网出SD-WAN VPN
口由集团 统一防护,边界部署防火墙与严格 策略。定期接收并处
理监管与集团风险提示,加强密码管理。每年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26年6月30日 /2026年半年度
 
49,943,386,062.61
20,585,065,820.74
1,873,323,957.71
44,457,777,138.91
5,485,608,923.70
89.02%
 
237,758,505.66
143,607,549.44
107,529,539.02
如上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银行存款205.85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73亿元;实现利息净收入2.3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4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08亿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5.70%,高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61.75%,不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30%,未超过资本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3.15%,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10.99%,未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0.01%,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0.51%,未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45%,未高于资本净额的20%。

4.
其他事项说明
2026年半年度末已完成新建、修订、废止制度共计9项,其中:新建2项,修订5项,废止2项。

财务公司严格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公布)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截止2026年6月30日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0万元,占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比例为0%;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万元,占财务公司贷款余额比例为0%;财务公司未对本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及化解财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本公司已建立《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建立存款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风险处置程序,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风险处置方案,根据存贷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同时针对出现的风险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并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包括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对拆放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收回,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收回贷款本息等,以规避相应风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本公司认为: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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