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30101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赵振基先生、李文明先生、晏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强、张华、娄新珍、岳鹏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强、张华、娄新珍、岳鹏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强、张华、娄新珍、岳鹏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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