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920685):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9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37,454股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637,454股股份予以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由原91,515,941元变更为88,878,487元,总股本由原91,515,941股变更为88,878,487股。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减资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1 65 、申报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木槿路 号新芝生物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曾丽娟 4、联系电话:0574-88350060 5、邮编:315010 6 /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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